,年轻时,冯叔还不叫冯叔,或许该叫“冯大哥”。他长得不算差,五官清朗,眉目端正,一身阳刚的男子气魄,不带丁点脂粉味,性子也都是能让女人安下心去跟着的。
夫人们陪嫁来的婢女里头,几个胆大的对他也颇有钦慕之心。往往走在路上遇见了,就冲他“不小心”丢块手帕,“没仔细”遗只钗环。然后故意焦焦灼灼地寻,就指望着躺在心尖尖上的冯大哥捡起它来,喊出自己的名字,自己方能娉娉婷婷、故作矜持地从他手上接过来,故意让他瞧见自己白嫩柔软、十指丹蔻的小手,再瞧见自己羞羞怯怯、脉脉含情的眼睛,并着一张红霞染就的桃花小脸,最好让他对了眼,当场决定娶自己做夫人。
这群小姑娘没羞没臊,打的主意都挺好,想着自己不动声色、水到渠成地把冯大哥变成自己的丈夫,得着一位妙郎君,还留下一个端庄的好印象。真能这么顺利也好了,可惜,这些个美人儿唯独漏算了冯大哥的性情。
当时,大夫人王氏的一个丫鬟,名唤小蛾,年方十四,在跃跃欲试的女孩子里姿容风采可谓最为出挑。
虽比不上娇生贵养、细皮嫩肉的大家千金,小蛾却也是出落得清秀文气,性子温柔,又因在家时陪着小姐请过先生,她略通文墨,蝇头小字可谓端正,留在雪浪纸上的傲骨寒梅也很能看,说话细声细语,脸上带着酒窝,十分讨人喜欢。
那时,李鹤山有意纳了她,连情同姐妹的主子王氏也有所暗示,但她就吃了秤砣铁了心,回回都装聋作哑,推作不知,独独把冯大哥挂在心头。
那一日,小蛾姑娘知道冯大哥去了账房交账,就故意等在他出来必经的那条道上。
第14章 冯叔身世(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