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刘枫推出的,他剽窃一下下也不算啥,毕竟出发点是好的么,“我们管不了太多,但是在我的一亩三分地,任何信用上有瑕疵的人绝对不允许录用进入公务员队伍。那种在征文考核中可以找枪手造假的,将来也能在政绩上造假,也能在工程上造假!”
危言耸听!鲍向东冷哼一声:“不符合组织原则吧?而且有侵犯**的嫌疑,我觉得很难操作,是不是换一个办法?”
“办法如果有瑕疵可以完善,原则不能改变!”邓华斩钉截铁道,“那种没有底限的人,一旦进入公务员体系,官做得越大对国家和人民造成的伤害就越大。如果我们把一个在学生时代就开始剽窃、造假的人吸收进入干部队伍,将来他就会在账目上造假,会成为巨贪、渎职的干部,我们也就成了历史的罪人!”
此前不是没有人提过信用体系建设,不过仅限于理论探讨,华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么做的。也许在红色年代的时候,惟档案论盛行一时,的确造就一批冤假错案。
不过随之而来的走向另外一个极端,组织部门在提拔任命干部的时候,常常忽视一个人的品行。很多人被带病提拔上领导岗位,有些甚至窃据省部级高位,给国家和人民带来重大损失。
何慧文想起古城县的赵建军,那个人就是一再带病提拔,凭借在淮阳省编织出来的关系网,让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一次次逃避组织上的惩罚。如果不是黄玉英时代戳穿他,据说已经被列入后备干部考察人选。
蒋雯璐点点头:“信用体系建设很有必要,侵犯**的嫌疑根本不存在,我们可以把信用体系建设置于个人档案范畴。而且仅限于工业园内部人事管理,
第1098章 信用体系建设(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