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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的日月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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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请缨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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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绍勋与沈有容二人为顾养谦的左膀右臂,平日里颇为要好。出征之前特地赶来,乃是有要事相商。
    子仁调任时乃是火器营总旗官,不过这仅是纸面上的官职,现在火器营当中并无此职位。乃是由于南京兵部签调令时敷衍了事,未作详查。子仁明明是加入了营兵,确顶着一个卫所军的官职上任。
    明代卫所军和营兵有着很明显的区别:
    军属卫所由小旗、总旗、百户、千户、卫指挥使、都指挥使,上而至五军都督府统辖。卫所军及官世袭,仅五军都督府官及都司不世袭,为流官,由世职卫所官及武举选授。┠┟猎文┝  ``=.`l^i-e`/e^n=.·c^c卫所军及官属军籍,携带家属,世居一地,并代代相传,基本上不再变动。每一卫所的驻地固定,军士数额固定,将官设置亦有定例。总之,卫所制下权力分散,兵将分离。但景泰以后,兵部权力上升,兵部尚书总督军务,夺五府之权,五府官变动为虚衔。
    兵属营,由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守备、都司、游击、参将、副总兵、总兵统属,直属兵部。兵一般不世袭,但由卫所军转为兵者例外。兵无户籍的规定,兵服役期限不长,一般不终身服役,多战时创设,事毕汰兵撤营,但在重要的军事防御卫则常川戍守。营兵不随家属,更接近现代兵制。营伍官无品级,有者则是卫所制下的官品,无定员,不世袭。营兵与营将相习,战时不需要朝廷任命,直接由总副参游统带出征。将权相对提高后,兵可由将自行召募,召者与被召者关系密切,甚至在主将生变故时,兵即散去。
    子仁一时不知自己的在火器营中的职位高低,便随着沈万三一同走进了

第二十七章请缨出征(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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