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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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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治羌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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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对此只能抓瞎,再无计可施。

    之前所行的政策都是由邓季提出,田丰、田畴等来完善。这次主公却不再能吭声拿大主意。

    幸好发展到现在,治下文臣们已对四等民之策吃得通透,依靠集体的力量,这些吸纳了新事物的智者们也足够仿定出一个类似的东西来。

    动乱、疫病多年,如今羌氐所居之区,更是地广人稀,不缺大片大片的草场。数日聚会探讨后。得出以虎牙、威烈二军行雷霆手段震之,再行于扶风、冯翊羌氐部落中的新法规:

    居于司隶治下之羌氐,各部需由官府造册,统计人口、户数,受官府统辖、重新划分草场,不愿者当于三月内迁出。否则为行不法者,当有军击之,所俘男女罚与它部为奴。

    羌氐各部最多允许有民五百户,若超此数者,需得分部众出,由官府另行安置。

    羌氐各部只许于官府划分区域内放牧、耕种,违者为不法。罚与它部为奴。

    羌氐各部将分为功部、良部、平部三等。功部中每户分三十引(注)长宽之牧地,良部每户二十引长宽,平部十引长宽。各部按户数累积共计,并不一一分给到户。

    羌氐各部,需积功升所部之籍!每岁每户需纳成年牛马牲畜一口与官府,纳足得计为十功,不足数则缺五扣减一功。所部精壮愿入选从军者,每入选十名卒兵计一功。逢战斩敌十首为一功;捐献牛马牲畜于官府者,足五口计一功;改习汉话,足十人通汉语计一功。

    所部有私掠他人、违法事者,一人肇事扣减一功。若合部同谋,不论功数,尽贬与它部为奴。

    每岁末时查功数,重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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