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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与科学的最终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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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风.二六(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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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栋6层仓库大楼上开枪。”
    “为什么是6层的仓库?”
    罗兰有些搞糊涂了,狙击一个显眼的目标——防卫军的特等射手就能完成这件工作,但6楼……几乎没有狙击手会选择如此之高的位置,增加自己脱离的难度。几百码的射击距离更是给翻案现场留下一条明显的小尾巴。
    真是愚蠢,谁会想出如此可疑的暗杀?
    “没有为什么。只是这样会很有戏剧性。”李林敲击着臂膀,继续说:“如果这样不能吸引眼球,那我也可以找一个叫约翰.威尔克斯.布思的年轻反政府主义者,给他一把手枪。在演出开始后,趁着卫兵去看戏,溜进我的包厢。在场内的观众因为一句幽默的台词哄堂大笑时,朝我脑袋上开一枪。接着用匕首和守卫搏斗,从包厢上掉到舞台上摔断一条腿。此时。刺客传奇般地站在舞台中央,右手高举滴血的匕首,对惊恐的观众们用伊密尔语高喊‘.TYRANNIS!’,转身从容逃走,最后被抓回来,在断头台下高喊‘Freedommmmmmmm!!’,英勇就义。”
    暴君(下场)永远如此?这台词确实与李林设计的刺杀过程非常相衬,充满了传奇戏剧性,足以成为史诗巨著中的经典一幕。但以暗杀自己为例,同时还涉及剧场、包厢等等细节……实在让人怀疑这番言论的动机。
    “这算是一种假设吗?”
    “我是在举例。”
    李林耸耸肩。继续为罗兰解释。
    “不管哪一种,卷进刺杀都不是聪明的想法。必须动用很大的力量遮盖真相,收买执法机构、调查部门,启动宣传导向预案。将杀手灭口,再将灭口的杀手再灭口——和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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