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多少取决于上缴的费用多少。一些地方的检察部门甚至于出现了经商和违法办案的现象。
同样的问题其实在法院系统中也存在,但是秦西省的法院系统在前两年进行了司法经费改革,原本由地方政府负责支付的司法经费,统一都交到省里,再由省里依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拨付,这使得各地的基层法院对于当地财政的依赖性大幅度的下降,法院的负责人在地方领导的面前,腰杆自然也就更直。
贺军就是希望省里能够效仿法院系统的司法经费改革,让省检察院系统的司法经费来源由地方政府变为省财政。这样就可以大幅度地减少地方政府对检察院系统的影响力,令检察院能够更为独立地不受地方政府干涉地办案。如果说连机关的正常运转费用都没有,检察人员又怎么可能安心地完成本职工作?如果说连办案的经费都没有,又怎么能够有力地打击犯罪?如果说过于依赖地方财政,对于地方上的一些知法犯法的要求又怎么可能大声地说“不”?
“这个问题你应当和苏书记、李省长他们商榷,我想他们会支持你的。”方明远将手中的报告放在了桌上道。与法院系统相比起来,检察院系统的经费需求要小不少,苏爱军他们肯定会不吝啬那些投入的。
“我知道,但是我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的经费!”贺军沉声道,“检察院系统目前的问题不仅仅是经费过于依赖地方财政,不够独立这些,还有地区差异过大,检察人员收入偏低等问题。我认为,检察系统应当得到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从而完全实现司法经费与返赃脱钩!”贺军所说的“返赃”指着就是检察院办理那些有赃款的案子后,地方政府根据上缴的赃款多少,按照一定
第八百八十七章 重视确实是不够(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