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的时候,往往是为了“保护”企业和行业,“彰显”大局观念,对涉事的企业和行业,处理起来常常是限于个案,而且是点到为止、到此为止!
在电视和媒体上常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地的质检部门在对市场上某些类的商品进行质量检测后,发现多少多少家企业的什么产品不合格,要求厂家怎么样怎么样整改。看起来,质检部门还是切实履行了职责。但是问题是,这些违规企业在新闻中全都不具名,就连产品的名称都不公布。消费者在面对这种消息时,除非将这一大类的所有企业的产品都剔除出自己的食谱,否则的话,吃没吃到不合格产品只有老天爷才知道了。
这样处理。看似是对企业和行业的保护,实际上却是对这些犯规犯事的企业、行业的保护,不幸被曝光的企业,比如说思慧集团。那是倒霉撞到了枪口上,而其他有着同样行径的企业,却依然如故,只是做起事来更加地隐蔽。在应付监管和媒体上更加地小心谨慎。长此下去,只会是整个行业的堕落!
十二月二十五日,华夏最高法院发言人强调。根据我国法律,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大规模生产和销售瘦肉精,则危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公私财产的特别重大损失,则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一表态,也令国内关注此事的国民为之兴奋不已。国内的现状是法律条款越来越多,但是法律的权威越来越低,尤其是在约束公职人员方面,显得非常无力。犯事的公职人
第一章 改变和辉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