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检疫部门按每头猪十五元的标准用‘目测法‘检疫盖章,工商部门也照此法复检并收取五元的摊位费,然后这些摊贩们就可以放心地出售猪肉了——只要不吃出大事来。就没有问题了。
人们也才知道在某些屠宰场里,只用交四十元的屠宰费和二十五元的屠宰出厂单费,便可让‘瘦肉精‘污染的猪肉顺利过关。
人们还知道了,很多肉联厂对于生猪的抽检只有千分之四到千分之五,这也就是说,一家日加工能力可以达到六千头生猪的肉联厂,每天检测的生猪不过三十头!就是这样,这些肉联厂还不愿意负担检测费用,变着花样想着办法地减少对生猪的抽查数量。而各地的畜牧部门一般实行产地检验,对于外地流入本地的生猪。只要货主能够提供合格的检验检疫证明,并且耳标齐全,一般不再检验。进入生猪屠宰环节之后,则主要依靠企业自检。
更令人们感到无奈地是,从这些报道中可以看到,很多农业部门派驻屠宰场的检疫人员对宰杀后的猪肉也没有进行“瘦肉精”检测,就直接打上“肉检”、“验讫”的印章,并开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此,农业部的匿名人士表示。根据国家的相关文件,农业部门的驻场检疫人员对于瘦肉精没有监管的职责,他们的职责范围就是检寄生虫病、传染病。在屠宰场对于瘦肉精的监管,应该由商务部门主要负责。
而沪市商务部门的人士则称。屠宰场的日常瘦肉精检测,根据华夏动物防疫法和一些相关文件的要求,应当是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由动物检疫部门进行驻场开展工作。商务部门的职责是在检疫人员抽检发现屠宰场生猪的瘦肉精检测为阳性之后。才会采取行
第一千三百五十五章 谁来负责(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