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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资源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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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八章 方明远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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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明文规定的——同样是偷钱,小偷偷个十万元,就可能会被执行枪决,而官员贪污、挪用、挥霍十个亿,也不见得会被枪毙这就是现实
    也许有人会想,既然方明远如此地不喜欢国有资本进入自己的产业,又为什么答应齐嫣和**的资金参股,其实这里的原因很简单。首先,军方参股和政府参股,有着很大的不同,与政府官员们相比起来,军方还是比较纯粹一些的,能够玩得的花样也少一些;二来,军方此时的的确确是缺钱,缺少到了很多非精锐部队连正常的军事训练也不能保证的地步。军队是国家的暴力机器,也是国家稳定的支柱之一,凡是学过华夏近现代史的人都明白,没有了一支精锐的部队守护国土,华夏会有什么样的下场。方明远是华夏人,他自然不愿意看到军人因为无奈而不得不走入歧途。虽然说,个人的力量有限,但是能够帮一把的,他还是要帮上一把;其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他知道,再过不了几年,中央政府就会勒令军队禁止经商所有军人参股的企业、公司,都必须退了出来。而无论是齐嫣,还是**,由于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其所有的股份都只能卖给方家或者说郭家,哪怕到时需要付出溢价收买,也无所谓,至少企业的所有权不可能旁落。
    但是政府所有的国有资本,那就不一样了如果说,崖州市委市政府,或者说省委省政府的某个部门或企业,以项目所需要的土地折价参股,方明远大概算计了一下,其价值要在三亿多元,占到了一亿美元总股本的近百分之四十,再加上军方的股份,方家和郭家的股份反而不足百分之五十一,连企业的控股权都得合盘托出,这样的投资,对于他而言,已经没有了任何的意义
 

第三百八十八章 方明远的选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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