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华苍穹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八十章 再加一把柴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政来源的地方督抚们,也就有了对抗中央的信心。光绪曾经私下让林启兆秘密估计过火耗总额。今年离年未还有一个半月,朝廷税收就已经超过九千万两,而地方火耗总额保守估计就高达二千万两以上。

    除了火耗外,原本厘金也是地方督抚们重要的财政来源。厘金创行于咸丰三年(公元1853年)。实即一种值百抽一的商业税,百分之一为一厘故称厘金。创收之初本为江北大营筹措镇压太平军的军饷,在扬州里下河设局“劝捐”。随之所涉及行业渐次增多,遍及百货。截至光绪十一年,厘金制度已遍行于全国各地。

    随着清代商品经济发展,对于商业税的征收已经提供了足够的先决条件。其实,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就有人请征商税,以充实财政。道光二十三年,有人认为征商太轻,仅关有征而市无征,一般富商大贾拥资营利而不纳赋税,与农人比较起来,负担实在过于不均。于是,奏请征商税。因为此时,五口通商已过十年,清国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为商业税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条件。

    捐厘推行之初,因议定用兵各省得由地方督抚自行掌握,酌量抽厘,各省厘金制度“各自为政”。清政府始终未能完全将厘金正式纳入财政体系,“各省厘金实收之数,竟数倍于报部之数”。以至后人称厘金是无法度可守之税制,并成为地方督抚擅专的经济基础这一。曾国藩创办湘军,没有朝廷经费辅助,一切均要设法自筹。厘金就是曾国藩的财政来源,由此可想而知,厘金对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性。所以,在同一地区不但捐局系统庞杂,而且厘捐名目繁多。使得“弹丸一隅”之地,“此去彼来,商民几无所适从”。甚至江南、江北军

第一百八十章 再加一把柴(5/8)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