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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贼喊捉贼露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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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在点火之后就马上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然后及时让别人将自己引发的大火扑灭。而对于唯一一起没有提到这种情况的是因为报案人听见了仓库后面有窸窸窣窣的声音,跑去看的时候,发现有人在后面,正要追的时候发现仓库内的一些纸箱已经被烧着了,所以也就没再继续追,而是赶忙报了警。我之所以觉得这个案子和其他案子属于一个系列的,一方面是因为刚才我推测其他案子可能是纵火犯在纵火后‘贼喊捉贼’,而这次不幸被人发现而做的推测,另一方面,你看他和下一个我跳出来的案子的间隔时间,只有三个星期。这些案子的发生概率基本上都在每三到四个星期一起,也就是之间的间隔不会超过一个月,嫌犯就又会在这所城市引起一场火灾。另外。你看这些纵火地点,你将相对的两个火灾现场连线,让它们交叉汇合在一处。你发现了么,这些地点最后都会汇集到一个中心。对,离这个地方的标志性建筑物霍吉尔饭店都不超过5公里的距离。”
    “反复性纵火犯?”郑敏挑眉问道。
    “有这个可能,但是需要找到先被纵火背后的驱动原因。”我喝掉了最后一口粥,和郑敏一起把碗收到厨房。“虽然从现有资料来看像是兴奋驱动型纵火犯,但是也确实像你说的一样有纵火癖的嫌疑。”
    “所以你认为是混合型的纵火犯。”郑敏打开了水龙头。
    我把碗和锅一起递了过去:“不过看样子倒是并非因为取乐才去放火。”
    “为什么这么说?”
    我想了想解释道:“从他提醒人报案这一点推测的。但是可以排除是密集型纵火犯,密集型纵火犯会在同一时间在多个地点纵火,比如在某个晚上会在公

第三章 贼喊捉贼露马脚(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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