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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梦醒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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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此方是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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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摇着手指头一脸‘我是有经验的过来人’的样子。不过的确,就算年龄上她是较为年幼的那一个,但莱维知道要论网龄或游戏龄,尤其是浸淫其中的时间,那几个大学生恐怕在此方面前还真是不够看的。

    “偶尔消遣的玩,和为了赚钱而玩,那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呢。甚至为了让自己游戏里的角色变强而拼命练级打装备,也跟为了赚钱玩游戏的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哦。”

    前面一个莱维表示很理解,后面那一个对比,莱维就不怎么清楚到底是什么意思了。在他这个不怎么玩网络游戏的人看来,赚钱不就是拼命练级然后打各种稀有装备,区别只是最后要把那些装备和其他得到的道具卖掉吗?不说两者之间的心态差别,至少两者的行为看上去是差不多的啊。

    “为了兴趣而玩的那些人,会不停的提升自己角色的等级和装备,然后去到新的场景,和同伴们一起攻略新的怪物和BOSS。而那些为了赚钱的‘职业玩家’,他们因为要把打到的东西都卖掉,虽然自身装备也必须维持在可以应付怪物的水平,但也只会刚好维持在那个水平,不会把多余的好装备和道具‘浪费’在自己身上。因为没有更好的装备和道具,这些想赚钱的玩家打起来会比较辛苦,也比较难去到等级更高的怪物出没的区域。何况他们玩游戏本来就不是为了乐趣,去哪里打那些怪物,他们都会计算出一个投入产出的比率,只会固定到最适合的能赚到最多钱的地方。这样玩其实就和每天在地道里挖矿的矿工差不多,除了他们可以坐在舒服的房间里之外,其实是非常枯燥乏味的哦。反正要是让我像他们那样玩,那就根本算不上‘玩游戏’了。每天都重复同样的枯燥动作

一九五、此方是有经验的!(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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