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既然你对那个女孩那么感兴趣,那她就交给你了,顺便还有她边上那个戴着面具一身白的家伙。”
如果可以选择,莱维自然不愿意跟女孩子交手。这不是什么绅士不绅士的问题,天然上性别的区别,让人动起手来总归有些别扭的地方,尤其还是个看上去那么小的孩子。不过这也就是情况允许的时候他才有的多余小心思。要是碰上那种能要了他命的对手,他才不管那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小甚至是人是鬼。
至于把怪盗也交给,则是莱维充分考虑了那个家伙神出鬼没的手段后作出的决定。很显然刚才让自己和辉夜差点都察觉不到这里有人的就是这位自诩绅士的小偷的手段。要让莱维自己对上他,可没把握一定就能把这个肯定手段层出不穷的小偷之王给抓住。而换成能力神秘莫测千变万化的辉夜,则又不一样了。
没错,对方有四个人而己方只有两个,双方还没正式交手谁也不知道彼此的深浅,莱维却已经打起了将对手生擒的念头。这并非满目自大而是根据自己的目的所作的合理的作战规划。
反正要抓的就怪盗一个,自己这边固然不了解他的手段,他们也不可能摸清了辉夜的底细。就莱维从缇欧那了解到的导力魔法来看,那跟这个世界的魔法也没太大的区别,而辉夜的能力则明显比这个世界的魔法更‘神秘’。这不是谁强谁弱的问题,而是谁更难防备的问题。
辉夜的能力让莱维有这样的自信,只要自己拦住另外那两位……有可能的话也挡一下那个火红头发的女孩,这样辉夜没准就能把怪盗给抓住。反正只是个计划,实行之前自然是要大胆的定计,到时候能不能实现的不管,先
三五六、辉夜,这个打地鼠漂亮!(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