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没有人告到这抚台衙门里来,否则你以为抚台大人会不受理么?你们藐视王法。有了冤情不向抚衙举告,而是兴私兵报仇,我大明律法里可没有这么一条。”
“举告?就算抚台大人肯接受举告吧,可宋姑娘尚未出嫁,要举告也是该由田家人来举告。宋姑娘如何抛头露面?宋姑娘明明尚未出嫁,只为一纸婚书。便以田公子妻子自居,此谓之节,当大力褒扬。
宋姑娘因‘节’而杀人,情有可原,理当宽赦,据我所知。我朝虽不鼓励私相复仇,但是因‘孝’、因‘节’、因‘忠’、因、‘义’而杀人者。是有过宽赦先例的。”
这回说话的是四大状师中的纳鎏迦,这是一位纳西族人,但自幼生长于贵阳城内,接受汉家教化,谈吐气质一如汉儒无异,也是一位以笔作刀、铜齿钢牙的有名讼师。
曹司吏矜持地道:“是否宽赦,那是法理之外、主审之官决策之事了。如今抚台大人不赦。显然是认为此案重大,影响恶劣。纳讼师此等言语,看似有理,却不足为据。”
谭笑生厉声道:“情理与法,时而合,时而分,并不统一。盖因如此,圣人治世,亦不拘于法。十二年前曾有一案,江南余姚有一男丁名曰孙文,幼时父为族人杀死,及其长成,趁其不备,猝而杀之,未几获赦。
何也,孝道也!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今宋姑娘为早有婚约在身的田公子复仇,与余姚孙文一案有何不同?孙文赦得,宋姑娘便赦不得?抚台大人铁面不赦,不怕坏了三纲五常吗?”
这顶大帽子祭出来,性质就严重了,刑科众书吏、府衙的推官、经历等一干人等一拥而上,抻长了脖子理论起来。要比打口水官
第10章 讲断人也讲断(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