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日渐严峻。1937年8月14日,在老蒋的授权下,国民政府中央执行委员张冲以其名义向鲍格莫洛夫递交军火供应协议的草案,根据草案苏联向中国提供35o架飞机、2oo辆坦克和236门大炮,并且上述军火应在协定签订之日军起一个月内提供,同时还要向中国派遣苏联飞行员、航空技师、炮兵和坦克手,以训练中方军事人员。
随后,中苏两国正式签订了《互不侵犯条约》,此后,苏联决定开始向中国提供经济贷款和军事援助,并派遣军事专家和志愿航空队参加中国的抗日军战争。
苏联对于双方的关系极为重视,斯大林甚至还致电老蒋明确保证:“关于苏联方面援助一节,丝毫不必疑虑,苏联当尽其一切可能,援助正在反抗侵略者的英勇解放斗争中之伟大的中国人民。”
1938年3月1日,中苏两国政府在莫斯科商定了《关于使用五千万美元贷款的协定》,《协定》规定,苏联政府同意给予中国政府总数为5ooo万美元贷款,以向苏联购买工业品及设备之用,年息3%,中国政府以茶叶、皮革、兽毛、锡、锌、钨、棉花、桐油、药材和红铜等偿还。
仅仅四个月后,中苏代表又商定年息3%的第二笔5ooo万美元的贷款,分5年偿还。1939年6月13日军,中苏代表再次商定年息与前两次相同的第三笔1.5亿美元的贷款,分1o年偿还。
194o年,苏联又向中国提供总数为2亿美元的两笔贷款。苏联除了以贷款的形式援助国民政府抗战以外,还向中国提供大批军用物资。
据国民政府方面的统计,在1937年到1941年中国抗战的5年里,中国向
第六百七十三章:中苏交易(求订阅!)(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