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里工作当然比在酒吧里工作更有前途,前任调酒师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就这样,他才迈出了找到况祁的第一步。
“小谭啊,”边渡的老板看他正往酒柜里摆白兰地,便叫住了他,道:“一会儿打电话再让他们送一箱金酒来,我看着金酒也不多了。”
初皑乖乖地点了下头:“好。”
他当时黑进系统给自己补履历的时候,没有再用初皑这个一听就不像现代人的名字,而是取了谭家卓的姓,又加上了自己当时的心情,给自己起名叫“谭思祁”。
谭思祁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小时候家境还比较殷实,所以他学会了弹琴。但是后来家道中落,几年前父母也意外双亡,并没有给他留下多少遗产,以前的社会关系也基本上都不存在了。
大学毕业后,谭思祁没有去找其他的工作,而是靠着自己上学期间,在学校旁边的酒吧里勤工俭学得来的调酒技术,成为了一名调酒师。
初皑拿起电话打给了送货员,又叫了一箱金酒。
他放下电话,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
他的手指尖上,有一小部分变得十分干瘪,上面布满了皱纹,像是行将就木的老人的手。但是面积非常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指尖上其他的皮肤依旧十分饱满,不扒着指甲细看,这点皱纹根本就看不出来。
他又闭上眼睛,在脑海中感受了一下自己的手。确定了指尖的那一点变成了黑色的地方,在这一个月内也没有再扩大。他默默地松了一口气。
这样的话就还好。
如果只是在进入世界的时候才会被反噬一点点,那么这点反噬根本不足为虑,他的身体足以撑到他找回
快穿之男友跑路了_分节阅读_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