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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盗墓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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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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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到了二百两,已经活不下去的葛地根接了这活。他也不驾船,自己脱光了衣服之后,嘴里叼着一根草绳便下了水。差不多一袋烟的功夫,老葛在此从水里钻了出来。富商女儿一只手被草绳绑在了葛地根的脚脖子上,从这开始,葛天根的名声也出来了,再有捞尸的活一定要请他出手帮忙。
    葛地根活到了七十多,直到光绪二十六年才因为痰喘死在了床上。在这之前,他便将自己的手段传给了儿子葛天狗,到了葛雄这一代,捞尸也算是他们老葛家祖传的手艺了。只是钱赚的不少,在天阳县对他们葛家人却越传越邪乎。如果不是谁家有人漂在了河里,谁也不想和他们这一家子人打交道……
    第十九章 葛家
    虽然干上了捞尸人,不过葛家还是以渔夫自称,平时到河里打上几尾鱼,带到集市上买了。有人买就算添一户酒钱,没人卖晚上便带回家添一道菜。也不指望打鱼能养家,只是算一种消遣。
    到了每年黄河汛期的时候,葛家人便开始正经的忙碌了起来。也就是六七天的功夫,将水里的浮尸都捞了上来之后,挣下几百大洋,也算是方圆百里有名的富户了。
    虽然挣了钱,不过葛家男人却被越描越黑。有人说当年葛地根被河水冲走之后,是吃了死人才活下来的。也是因为吃了死人,才会被河底的水鬼当成了同类,并没有把他也拖下水淹死。葛家孩子也是从小吃死人肉,才会子承父业干了捞尸人这一行。
    吃死人这个名声传出去之后,葛地根独子葛天狗娶媳妇变成了难题。方圆百里之内,谁家的姑娘也不敢嫁给葛家。就算那种穷极了的人家,宁可把女娃送到妓院,也不敢嫁给葛家。无奈之下,葛地根带着儿子去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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