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红楼梦考证》以来,一般认為《红楼梦》原作者為曹雪芹。
曹雪芹為《红楼梦》作者的证据,主要来自脂批与书中第一回,书曰:「曹雪芹於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釵》。」
脂批也多处明确指明作者与「雪芹」為同人,如甲戌本第一回批语:「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来发现的脂批与曹家的线索相符,因此广泛被主流红学所接受。
清代诗人明义在其诗《题红楼梦》序中说道:「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為江寧织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吊雪芹三绝句 (姓曹)」。
儘管国学名家胡适是开近代曹雪芹和《红楼梦》研究之先河者,但他本人对曹氏及其作品的评价并不很高。
他认為:「如果拿曹雪芹和吴敬梓二人做一个比较。我觉得曹雪芹的思想很平凡,而吴敬梓的思想则是超过当时的时代,有著强烈的反抗意识」
他还在给高阳的信上说:「《红楼梦》在思想见地上比不上《儒林外史》,在文学技术上比不上《海上花》、《老残游记》...」而他之所以考证《红楼梦》,只是為了打破王梦阮、徐柳泉、蔡元培為代表的「索隐派」对《红楼梦》的穿凿附会;要证明红楼梦不过是曹雪芹一家的私事而已;他最终目的就是「要教人疑而后信、考而后信、有充分证据而后信」的「思想学问的方法」。
《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中国的一部古典长篇
第四十八章 红楼梦,石头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