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会及聊天,只是朋友硬邀就赴约,刚回来,上网说个话,呵呵!没办法,只想先做喜欢的事,烂电脑害我删除掉之前留的言,不过还是保持愉快的心情囉!妳呢?应该都快乐吧?
我:向我心中的女神先说一声晚安!呵呵!显然的,我喜欢文字,妳没说过妳喜欢文字,妳书上的文字是谁写的?俐落而清晰正确,没有多餘的浪费字,思路完全吻合逻辑的,可妳又说妳话不多,那书上显然出妳很会说话或很会用文字表达,那麼应该是1妳不熟我所以只能少说。2懒洋洋的是妳的风格(个性)之一。3不习惯网路多说。4不想多打字,喜欢用说的。5..6..7..8..讲不完,不说了,总之,甜美入梦,保持畅快的心境,彼此在自己的领域─喜悦!
我:此时的台北还真是雨落不停,对不起!什事也不想做,除了打字给妳。日復一日的我,好像没有不同,放眼看著小小不断落著雨的天空,自己带著一身超然自由的狂傲,海阔天空没走上半遭,没凭什麼就在傻笑!不太想过的瀟瀟洒洒偏偏就逍遥,怎麼会这样?雨还没停呢!妳就累的睡著啦! (妳可以幻想末日,我也可以幻想妳睡了) 妳我都是算喜欢自己的人,叫自恋,不然妳不会把自己拍的如此美,我也不会厚脸皮硬是要说话,不管,不管,先要怪妳才可以怪我,若不是妳美丽在先,谁会不睡还在凝思无限的美丽呢?即使妳的美很遥远,拜科技之赐,靠!就在眼前,真不知该羡慕古人还是可怜先出世的古人没这麼幸运又不幸,不幸的是这麼美的人他们看不到,幸运的是没看到否则李白一定最先疯了,太醉!
我:与妳分享早期的流行歌(词):这次你是真的要离开我,你
第十章 私信天马行空(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