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吗?”
诺丁汉摆摆手,认为没这个必要,他相信菲奥娜做事谨慎,他想知道的她一定已经问过了。所以他直截了当的要答案:“是,还是不是?”
菲奥娜盯着他,默默点了点头。
诺丁汉的嘴角浮起了一个弧度,“我想,我应该跟这位雅克伯爵,多接触接触了。”
相比于诺丁汉伯爵终日访友赴宴、周旋于各大贵族之间的惬意风光,摄政王最近显然过得抑郁多了。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
所谓国王遇袭一案的审判不了了之,诺丁汉没事儿,约翰也没辙。他接受了大主教的提议,干脆从根儿上下手,从他哥哥理查德那边下手,可这并不代表他跟诺丁汉之间就没矛盾了,他依旧巴不得对方早死。但那又怎么样呢?一,人他杀不了;二,人他连赶都赶不走。
摄政王也曾一本正经,派个使者去询问,伯爵大人你怎么还不会老窝啊,国王不是已经下了命令叫你驻守边疆的吗?可诺丁汉的回答却很义正言辞,说什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王都有生命危险,我等哪还能只顾着自家领地上那点事儿,很该出兵勤王。
这回答约翰倒是巴不得,差点拍掌叫好,要是在东征战乱中把诺丁汉一起咔嚓,岂不省时省力一箭双雕?!可问题是诺丁汉喊得口号好听,人却依旧赖着不走。摄政王再派人去催,他又说什么勤王必当有军队、有装备、有粮储,他领内虽只剩这随行的三百骑兵,但为了吾王安危必当倾巢出击,只不过他这三百骑兵却大都出身贫寒,没有好甲胄、没有好兵刃、没有好坐骑,去了也是白去啊。
为了能打发他走,约翰算是下了血本,开国库大散其财,给这三百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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