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事跟喝凉水一样。
袁术都归顺了,手下当然没人反对,不想干可以走人,发给路费,不过汉末讲求的信义,一旦离开基本上仕途就算是走到头了。
都是聪明人,况且他们不吃亏,虽然投奔的新老板实力不行,但根正苗红,叫做朝廷。
所以陈兰接到通知,立刻带着八个亲兵来投,正赶上袁术跟着祢衡为伏德压阵,进到大营,看到大营已经变成朝廷的大旗,心有悲戚。
称霸两淮的袁术闪电般被朝廷降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是让人难以心平气和。
大营外侧缓缓开来一队破衣烂甲的士兵,眉目之间不过看起来更像是山匪,只有在呼喝停驻时,才能看见一丝官军的痕迹。
刚刚收编的山匪!
“这是安王爷的队伍!”陈兰暗笑,当先一人傻大黑粗,一看就知道是山匪头领,大嗓门轰动四野,震得胯下马都昂首嘶鸣,真是野兽!
缪奴接到刘协的快马传书,迅速接应辎重部队,从五十里外赶到大营,缪奴看到陈兰猛然眼前一亮,不认识,太好了,皮甲归我了,他看上陈兰的鲜亮的盔甲,早想拥有,不过几个穷县早被曹操袁术搜刮一空,能够找到皮甲已经很了不起了。
正要看口,身后涌出五十多个少年,挺枪跨刀,身披小皮甲,足蹬草鞋,头顶上还戴着皮盔,一看就是破旧皮盔改良版的玩意,前面露出两个黑窟窿,露出一对咕噜噜乱转的黑眼珠子,只听一声令下,枪尖齐刷刷对准陈兰,颇有热血疆场的味道。
陈兰却不害怕,真正的大阵仗见过多了,在一群小子面前,连武器都懒得提起。
“秦小公子,别闹!”缪奴劝着秦钟,有模有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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