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到达心尖,所以心坎骨无青色。”
这样的解释合情合理,但又有新的问题冒了出来:那就是李毓昌中毒后,到底是自己上吊还是被他人勒死后吊上屋梁?本来,在中国历史上,用上吊自杀来掩饰勒杀的情况非常普遍,《洗冤录》中记载有可以通过检验勒痕的做法来识别,通常勒杀后再吊上屋梁会在脖子上留下两道勒痕,还有一些其他迹象明显区别于自己上吊。但此时李毓昌尸体已经腐烂,无法从勒痕来辨别,监验官只能完全靠分析推理来解决疑惑。如果是李毓昌自己上吊,那么他的口鼻怎么会出血?即使是口鼻出了血,一个上吊之人又怎么会用自己的马褂衣袖去擦血迹呢?如此推断起来,李毓昌必然是他杀,但事实经过如何,就需要人犯的口供来证实了。
至此,山东济南这边的验尸工作在历经波折后终于结束,验尸经过和结果被如实上奏朝廷,李毓昌尸骨也被重新装殓运回即墨。
而另一边李毓昌命案的案发地江苏也早忙成一团,两江总督铁保和江苏巡抚汪日章派出大批人马缉捕涉案人犯。李毓昌长随李祥、顾祥,淮安知府王毂,山阳知县王伸汉及其长随包祥、张祥、余升,厨子钱升等先后被捕,解往京师。
李毓昌另一长随马连升本被王伸汉推荐到宝应县任职,但他自从害死主人后难以自安,没有到职便躲回了山东聊城老家。不过,他家中贫困,无以为生,后又不得不到京师谋生做长随。李毓昌案发后,震动朝野,马连升惶恐无助,干脆主动到刑部投案自首。
七月初三,全部人犯都解到了京师,由刑部收监,会同军机处严审。由于铁证如山,经过多次对质后,案情已经真相大白,各案犯均低头认罪。谋害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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