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下去,牵涉进的官吏必然更多。若是按顺治十七年(1660)顺治皇帝发布的“贪官赃至十两者,流徙幕北(大漠以北)地方”的谕旨来量刑,恐怕大清朝的官员全体该被流放了。从“贪官赃至十两者,流徙幕北”到“侵盗仓庠钱粮一千两以上官吏判斩立决”,再到“二万两以上斩立决”,何等生动地表述了吏治的由清到浊。
之前曾经被派往甘肃查证仓粮的刑部尚书袁守侗和刑部左侍郎阿扬阿也受到了牵连,被交部严加议处。甘肃按察使福宁革职留任。陕西巡抚毕沅(乾隆二十五年状元,当时有名的文人)也因知情不报被罚银,降三级留用。江苏巡抚闵鄂元(其弟闵元任平凉府同知,涉及甘肃冒赈案被杀)、闽浙总督陈辉祖(其弟陈严祖为甘肃环县知县,涉及甘肃冒赈案被杀),均有庇护之嫌,也被罚银并降三级留用。
回想起当初允许甘肃重开捐监之种种情形,王廷赞当面保证的“随时随处实心实力,务期颗粒均归实在”犹在耳边,乾隆皇帝不由得感慨万分,叹息说:“内外臣工无一人言及,思之实为寒心。”(《清高宗实录卷一一六七》)甘肃捐监由此停止不说,且对已经被斩首的王亶望余怒未消,认为王亶望是最大的罪魁祸首,因而有意祸及其家人,将王亶望之子王裘、王荣、王焯章革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王亶望另外还有八个儿子,年纪均不到六岁,也全部被逮捕下狱,等年满十二岁时再流配异乡。一直到乾隆五十九年(1794),国史馆突然进了一部《王师传》,极力表彰王师在江苏巡抚任上的事迹。王师就是王亶望的父亲。此时,王师死去已经有四十多年,国史馆突然为他立传,显然是有人操纵,意在引起皇帝的怜悯,以救
第12节(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