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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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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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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筋棒,头径三寸,叱杖子打天王,尽则已,数三十余不绝。经旬日,袒衣而历门叫呼,乞修理功德钱。
    成都无赖赵高性好斗,曾入狱,因其后背刺有佛教毗沙门天王的画像,官吏不敢杖打其背。这倒不失为一种躲避杖刑法。不过最后还是挨棍子了。
    蜀将尹偃营有卒,晚点后数刻,偃将责之。卒被酒自理声高,偃怒,杖数十,几至死。卒弟为营典,性友爱,不平偃,乃以刀嫠肌作“杀尹”两字,以墨涅之。偃阴知,乃他事杖杀典。及大和中,南蛮入寇,偃领众数万保邛峡关。偃膂力绝人,常戏左右以枣节杖击其胫,随击筋涨拥肿,初无痕挞。恃其力,悉众出关,逐蛮数里。蛮伏发,夹攻之,大败,马倒,中数十枪而死。初出关日,忽见所杀典拥黄案,大如毂,在前引,心恶之。问左右,咸无见者。竟死于阵。
    将仇人的名字纹于身上。
    房孺复妻崔氏,性忌,左右婢不得浓妆高髻,月给燕脂一豆,粉一钱。有一婢新买,妆稍佳,崔怒曰:“汝好妆耶?我为汝妆!”乃令刻其眉,以青填之,烧锁梁,灼其两眼角,皮随手焦卷,以朱傅之。及痂脱,瘢如妆焉。
    一个生性嫉妒的女人,不叫身边的女婢梳高髻,化浓妆,有一新来的婢女不知规矩,化妆稍浓,引得该妇大怒:“你不是好化妆吗?我给你化!”于是叫人刻其眉,用青颜料填上,又将锁柱烫热,用其烤婢女的眼角,后于伤口处敷上朱粉,及至肉痂脱落,伤处一如所化的浓妆。
    近代妆尚靥如射月,曰黄星靥。靥钿之名,盖自吴孙和郑夫人也。和宠夫人,尝醉舞如意,误伤邓颊,血流,娇婉弥苦。命太医合药,医言得白獭髓,杂玉与虎珀屑,当灭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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