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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邪尊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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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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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做家仆其实是一件好差事,有吃有穿不愁生计,尤其是大户人家,那是打破脑袋都进不去的!
    做个寻常百姓,要是没有地没有产业,没有活计,那可真就是死路一条了,尤其是他这种弃仆,除了伺候人也没什么别的活计在手,倒是有一把子力气,可惜腿断了再加上他勾搭主家大小姐,哪个店主敢用他?难道不怕后宅养出猫来?是以根本没人肯雇佣他,最后他饿的实在不行了倒在路边的时候遇到了常笑,也不知道常笑是那根神经不对了,兴许是鱼找鱼虾找虾,臭味相投,反正他被常笑收了下来,还出钱治好了腿伤,现在叫做常有。
    常福、常有,就是这么两个东西,常笑捂着额头使劲揉了揉,看来自己这具身躯的前主人确实不是什么好东西。臭鱼找烂虾,看仆而知主。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既然来了,前生又没什么值得特别留恋的,那么就在这里先混混,过过公子的瘾吧,说起来常笑对于这种没有王法,老子最大的生活还是十分向往的。
    在上一世,他虽然也算是在s市一手遮天的人物,却也不是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因为他在s市再牛,上面也悬着一把利剑,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最可怕的怪物,别看他闹得挺欢,一旦真的出了大事,那么这利剑斩下来的时候,你就是孙悟空也得脑袋搬家,这个道理在军队之中厮混过得他再明白不过了!
    所以他前世看起来骄横霸道,其实行事的时候还是谨慎小心,甚至十分艰难,他做的那些勾当,在那个社会之中行走,就像是踩着钢丝走在悬崖峭壁上一般,看起来高高在上风光无两,实际上当真是天风凛冽,步步惊心,一旦跌下来,肯定是粉身碎骨。
    马上风,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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