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超陆权强国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
中
小
第102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支付薪俸和军饷,向民间收取物资和金银财货,收租税却只搭收少量新钞或干脆不收钞。这种做法简直和赤裸裸的掠夺无异,为了推行宝钞,朝廷,曾实行户口钞盐法,门摊课程种种方法,户口钞盐法即每户配食盐一斤,收钞一贯。而门摊课程即店铺商人用钞交纳门摊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