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乐乐同学,你这么说人家,我感觉有点过分喔。”一个面相普通,但颇有书卷气的女孩,开口反驳道。
“小水,你这么维护一个外人。难道一见钟情了?还别说,这个小伙看起来挺干净。比咱们滨大那些破烂货,顺眼。” 蒋乐乐笑嘻嘻的打趣道。
“我是看他还算顺眼,不过你也知道,经济基础决定幸福额度。与其跟小帅哥一齐受苦,我还是觉得天天和破烂货坐在宝马里聊天比较好。”外表看起来挺不饶尘埃的胡水,微笑着说了一句。说完之后,她自己先笑了起来。
“呵呵,这不就得了。” 蒋乐乐玩味一笑。心想大家都是一样的价值观,干嘛装什么纯洁呢。
其他女孩也是一哄而笑。她们几个是滨城大学有名的交际花,属于到哪个课室上自习,都会有追随者的一群人。
在一群不相干的人,对他品头论足的时候。林宇则双手插兜走进了辉煌酒店的大厅。
看着酒店大厅棚顶那个晶莹剔透的水晶吊灯,大厅中央古朴气息浓重的福斯特奥古斯特钢琴,以及纯欧陆的经典白色装修风格。
林宇心中顿时有一种从贫民窟一下踏进贵族城堡的感觉,好像自己一下子变成了贵族一样。这感觉,就像穿上了辛德瑞拉的水晶鞋。
但这一刻,看着大厅里三三两两有说有笑的人群,林宇觉得自己出现的非常突兀。
没有熟悉的面孔,没有认识的人,胡斌也不在大厅里,遗世孤立的他,感觉自己还真是有点尴尬呢。
“怎么,不习惯这种氛围?”就在林宇不知道去哪,也不知道该做什么的时候,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声音,突然在他身后响起。
林宇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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