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才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
“既然这样,那你就去医院做个过敏原筛查吧。”墨擎琛说道。
“好,我做。”夏芷安说道,真金不怕火炼。
夏芷安刚要跟人离开去做筛查,突然停下,想到了什么,对墨擎琛说道:“墨先生,厨房的购物袋里还有我逛超市留下的票据,上面的信息也可以证明我买的橘子布丁粉,而且超市一定有录像,只要去查……”
无须说完,墨擎琛就懂了。
“行,”墨擎琛又对另一名下人说道,“那你就负责去核实超市那边的情况。”
随后,在墨擎琛的安排之下,有人带着夏芷安去医院做过敏原筛查,她的检查报告和病历记录很快就送到了墨擎琛的手上。
经报告证实,夏芷安所言非虚,她的的确确就是对芒果过敏,误食芒果的记录也是真实的。
最重要,也最直观的证据,就是下人带回来的超市的监控。
“墨先生,我查了夏芷安留在厨房的购物票据,经过超市的人验证,那张票据确实是真的。”然后他拿出从超市工作人员那里得到的监控录像,又说道,“这是录像,墨先生,请您过目。”
于是,一群人便一起观看这卷录像带。
从夏芷安在超市货架面前流连选购,到她拿着两袋布丁粉对比,把定格的画面放大,可以清晰的看见被丢进购物车的那袋是橘子布丁粉。
再往后,夏芷安并没有再绕道去布丁粉的货架,她没有机会更换,直到她去收银台结账,那时候都是橘子布丁粉。
夏芷安终于长吁一口气,起码到目前为止,可以证明自己从来没购买过芒果布丁粉。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
第26章 遗传什么不好,偏偏遗传对芒果过敏(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