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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叱咤乐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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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 剥皮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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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申交能够承担愿意承担的了,就算打赢了官司,胜诉得到的赔偿都不见得都够支付打这场官司的律师费用。
    再看看合约上的接待条款,叶梓真不知道是哪个NC谈下来的条件。住宿是三星级宾馆,OK,这一条勉强过得去,但是三个人住一个标准间是怎么定下来的?加g比起多开几个房间要便宜太多,主办方当然非常愿意,但是谈判的人是傻了不成?
    住宿是这样,再看吃饭。
    主办方为申交提供每人每天五米元的餐饮补贴,也就是说主办方用每天500米元的轻松代价就打发了这件事情。500米元换成华夏币有四千多,看起来好像不少,但是一个百人团队在新家皮这种地方,每天500米元派得上什么用处?
    吃饭肯定是不够的!
    还有让叶梓更吃惊的事情,这份合约的另一方居然并不是真正邀请申交前来演出的新家皮主办方,而是一个华夏的中间人。换句话说,申交是跟一个国内的演出经纪人签订的合约,这份合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在合约的附件当中叶梓没有看到这位“经纪人”的国际经纪人证书,那么这位所谓的“经纪人”是没有资格联系这样的演出的。
    新家皮方面如果真的毁约不支付余款,申交跟他们打官司都没有用处,不可能胜出。
    这就是一份典型的“剥皮合约”。
    这个所谓的“经纪人”先找到新家皮的主办方签订合约,当然,各项条款肯定与申交这一份完全不同,包括各项接待条款。但是主办方肯定会提出一条,那就是主办方支付了款项之后,申交的一切就交到这位“经纪人”手里了,他们对此不再负责。而这位“经

第五百七十三章 剥皮合约(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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