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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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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六十二章 严打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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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黑恶势力做一次彻底清算,可抓可不抓的,坚决抓,可杀可不杀的,坚决杀。
    对流氓地痞中情节严重的首恶分子和骨干分子要斩尽杀绝,剩下的那些城狐社鼠、嘎杂流痞,也要根据情节,将他们送到公司各地的苦力营接收劳动改造。
    除了坚决打击各地的黑恶势力和城狐社鼠,公司在这一次严打行动中,还要坚决处理一批各地农村民愤极大的土豪劣绅。
    这些地方乡里的豪强地主,平日里在当地仗势欺人,巧取豪夺,坐地分赃,倚仗权势为非作歹,鱼肉乡里,让我当地百姓敢怒而不敢言。
    很多地方上的恶霸,其实本身就是强盗头子,纠集一帮凶悍的匪徒横行乡里。肆无忌惮的欺压当地百姓,甚至犯下累累血案。
    情报部利用几年的时间,在大明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明末各地基层这些现象绝对不是个例,甚至有些地区非常普遍。各地的底层百姓生活极端艰难,简直人不如狗。
    明代基层地方县城,分为官、吏、役三种,官就是县衙里的官老爷,是吏部在册的官员,吃得是国家的财政俸禄。
    每个县衙只有县令(县长)、县丞(常务副县)、主簿(府办主任)、典史(公安局长)这四个是官。有些比较重要的县城还会配一个巡检,但那是非常设的官职。
    吏是县衙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的负责人,是朝廷有定编的干部,职权相当于现在的副科级。但很难升职为官,即便奋斗几十年,运气好也就能做个杂佐小官,
    吏是操办具体事务的人员,但是地位很低,当时的职官往往“视吏卒如奴仆”。但是他们明习法令,熟悉政务,虽受官讥斥,但官离不

第一千三百六十二章 严打的方向(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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