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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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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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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二税,一身二役,要同时对国家和纳献者承担封建义务。
    对于为了逃避重役而“自动”投献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虽然摆脱了国家差役,但替代的是对贵族官豪的封建义务和更强的人身依附,其艰难处境同样不会得到什么改善。
    对于未被投献、仍在官府控制下的那部分农民来说,负担急剧加重。王公勋贵、士绅官僚控制的土地、人口越多,国家控制的越少,而朝廷征派的税粮、差徭不仅不因此而减少,反而日益增加。
    权贵们纳献的土地和人口原来向国家所承担的封建义务,就被转嫁给了现存的尚未被投献的农民身上,从而大大加重了底层农民的负担。
    赋税和差徭是封建国家赖以存在的两大经济支柱。但由于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国家控制的土地和民户锐减,以至形成“邑无王民”,“皆乡官之户”的严重局面。
    其实这种危险的局面,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已经料到了。为了防患于未然,洪武初年的《大明令》禁止投献。历代大明皇帝当然也深知投献之弊,几乎每代也都要颁发禁令、禁律,有的甚至十分严厉。
    但封建时代是权势的社会,朝廷律令往往是虚文俗套。土地投献中获利的多是藩王宗室、外戚勋臣和官僚乡绅,这些人所组成的特权阶层,是封建皇朝的统治基础,他们怎么可能切实地去禁止和制裁纳献。
    大明这帮贪婪的封建统治阶层,下夺小民之利,上亏公道之赋,而繁重的赋税差役却要转嫁到广大底层农民的身上。
    根据《明神宗实录》的记载,明朝的田亩数,最高峰大约为12254291顷,而这些土地中皇室和官绅占有的不纳粮的土地越是总

第一千二百九十三章 土地兼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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