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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我出笔钱,买你的技术、帮你销售,我们各干各的。在同古范围内,我帮你摆平生产以外的事。”
这个方案看似沾便宜,能得到一大笔钱,还不愁销售,但以曾春目前的实力,在短时间内根本不足以形成规模。
“二是我们合作,这是个短期内才有足够利润的生意,新公司会占用我们公司的大量人力、物力。所以新公司的股权可以4/6开,你4我们6,保证你的绝对话语权,但暂时的收益得2/8开,你2我们8。一直到新公司有能力再建新生产基地,我们再把收益改回来。
另外,销售是利润的大头,你出不了力,所以也只能占两成。”
这方案不苛刻但也绝对不大方,不甘心的曾春央求道:“销售占三成行不?”
李家明缓缓摇头,坚持道:“不行,最多就是两成,而且仅限于棉籽壳银耳。渠道是我姐夫他们建起来的,为了建立销售渠道,他们吃了多少苦头?多给了你,就要少给他们,这不公平。”
没法子,老大就是这样的人,什么东西都力求公平。这样也好,跟这样的老大干,总比自己跟别人合伙干更安心。
“要的,我听你的。”
谈妥了就马上干,李家明下楼跟阿公、阿婆打了个招呼,开车带着曾春就去县城,安排生产事项。
曾春也真是块干事的料,两人没签任何协议,回到县城就立即打电话给早联系好的棉籽壳商人,又跟着李家明去厂里调整生产计划,好象他还是公司的副总一样。
等从水电站赶来的王贤成,从刘新嘴里知道事情的始末后,连忙来找李家明商量杂木银耳
第三百一十三章 怀璧其罪?(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