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泽笑了半天才缓过劲,然后又说:“我现在啊,只想好好考个大学,然后再考驾照,再把大学英语六级、计算机二级过了,最后考个公务员,回老家或者待在哪里当个普通文职,踏踏实实,平平淡淡,多好啊。”
杨时卿笑了:“你这市井小民也就这点出息了。我就不一样了,我要当穿紫色内裤的大英雄,拯救全世界!”
两人这时已经走到了教室,文泽把两个碗在架子上放好,回头笑着朝杨时卿比了个大拇指:“那就加油喽,大英雄。”
杨时卿开始认真思考以后要做什么。
杨时卿的兴趣爱好并不多,打打游戏、看看闲书、网上冲冲浪,几乎就是他整个娱乐生活的内容了。要说他有什么特别之处,大概就是一肚子伪文艺青年的墨水,喜欢时不时写个矫情的小诗短篇散文之类的装个逼唬唬身边人吧。
尤其是高中三年,杨时卿突然有一天起就爱上了看馆的书几乎都被他翻过。各种、杂志、散文、诗集……他几乎每个领域都看一些,尤其爱短篇和文艺诗集。
杨时卿开始正经思考起来,自己已经看了这么多的书,那现在能不能,尝试着自己动笔写一写呢?
杨时卿写的第一个故事是一个科幻悬疑推理向的短篇,只有四千字,最后结局一个大反转,写得杨时卿自我感觉良好,鼻子翘到天上去。是他趁晚自习下课的空闲时间笔走龙蛇完成的。
杨时卿放学回了家就兴致勃勃地把自己写的手稿给明煦看,还幼稚地把结局那一页藏起来,让明煦猜剧情。
明煦有点意外杨时卿突然写了个短篇,不过仔细一想,这还确实是他会做的事。最后还是耐心地看完了,然后评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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