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到了部队,时楚依亲自去部队的大门口接的他。
谢勾哲见到时楚依,露出一口白牙,喊道:“姐!我来了!”
如今的谢勾哲已经长成了一米八的大男人,仅比施子煜矮那么一丢丢而已。
因为谢勾哲常年读书,不像那些兵蛋子天天在太阳底下风吹日晒的,他的脸色偏白,好在他的五官硬朗,倒不会让人感觉没有男子气概。
今日,谢勾哲外面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长款大衣,脚下穿着一双黑色的棉鞋,不但不显得臃肿,反倒是被衬得格外儒雅。
如果把谢勾哲放到古代,绝对也是谦谦君子一枚。
时楚依带着谢勾哲走过家属区,把许多大姑娘小媳妇都给看红了脸。
时楚依忍不住感概道:“春天快要到了!”
谢勾哲以为时楚依整天带孩子,把日子给过糊涂了,提醒道:“现在刚11月份,离春天还有一段时间呢!”
时楚依抬手敲了一下谢勾哲的脑袋:“笨!我说的是你的春天!你这年纪也该找个媳妇了!”
谢勾哲连忙道:“我不急,我还小呢!现在都提倡晚婚晚育,等到我大学毕业以后,再考虑这事也还来得及!”
“听爸说,你要考c市的大学?”时楚依问。
“是!”谢勾哲解释道,“姐,你千万别误会,我不是为了你才要考c市大学的,我是听说c市工商大学很不错,在全国也能数得着,才决定想考这里的。”
“哦!那好可惜啊!我和施子煜都已经决定了,明年去都城。看来咱们又没有办法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了!”时楚依露出一副惋惜的表情。
谢勾哲一听,态度立刻动摇了:“c市工商大学虽然不
第八百三十四章 春天到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