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可不是那么好当的。在靖朝,法律至少还规定了主家无故打死卖身为奴者要被判处流放之刑,如果因为奴才手脚不干净之类的原因而打死奴才,也要罚钱二十两作为为奴者的烧埋银子。
虽然在现代人眼里依旧有些看不过眼,怎么看怎么不平等,可是在古代已经算是在保护为奴者的利益了,谁让他卖身为奴的呢?逼良为奴是重罪,一经发现就要腰斩,这也是为了保护平民百姓,可是如果自己活不下去才卖身为奴的,靖朝的法律已经够意思了。可是在北蛮国可没有那种说法。
在北蛮国,奴隶的地位甚至不如牲畜。因为牲畜是一个部族的粮食和财富,能够创造出许多价值,是所有人都离不开的存在,而奴隶却是有也行,没有也没关系的。
所以在北蛮国,奴隶被打死实在是太常见的事情了,无缘无故就打死奴隶简直司空见惯。北蛮族的制度还停留在奴隶制的阶段,主人死去甚至要奴隶活埋陪葬,生生死死也不过就是主人的一句话而已,谁将他们当成人来对待呢?
奴隶根本就不被北蛮人当成财富,而是不值钱的消耗品。在交易上,十个奴隶才能换一只牛或者一匹马,平日里更是获得不了多少吃穿。有的苛刻的主人甚至三四天才给奴隶一点吃的,反正饿死了再去抓就是了,全天下人还不是有的是?这些奴隶除非性别为女,长得好看,被主人纳为了姬妾,否则最多活个两三年也就累死饿死病死了。
因此司徒晟的这道命令对于这些苦难的奴隶来说就是生的希望。只要劳作十年就可以获得平民的身份,而不再是任人宰割,杀死都不需要理由的奴隶,还有比这个更幸福的事情吗?
靖朝判罚的劳作比起他们作为北蛮
红楼之沧海横流_分节阅读_8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