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
那是段很长很长的岁月,林玫、秦秦、徐臻没有同命运纠缠不清,白云和苍狗也都还没有老去。
林玫是在学校的新年演出上认识的徐臻,在悠扬琴音的烘托下,一身素白衬衫的徐臻闪亮登场,为大家演唱了一首张信哲的情歌。
霓虹灯光耀眼,看得大家伙儿如痴如醉,一时之间,徐臻便成了校园里的神话,更有传言,他一天会收到各种各样的十几封情书。
这其中,就有一封是林玫写的。
那时候的林玫疯狂且热烈,与失忆后的那幅与世无争的模样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存在。半个月后,她守株待兔似的将徐臻拦在了回家的路上,厚着脸皮问:“我给你的情书你看了没?”
“没。”很干脆的回答。
她也不害臊:“没看也没关系,那我现在就简明地跟你说,我喜欢你。”
“我已经有了喜欢的人。”他喜欢上的是一个叫做秦秦的姑娘。
她辩解:“可你对她的是喜欢,不是爱啊!我一定会让你在爱上她之前,先爱上我!”
那时候,正值迷人的六月。蝉虫嘶叫,连绵不绝,长廊外一排排的香樟树伴风摇曳,暗香醉人。徐臻最终无奈着摇摇头,“林玫,你真像一朵带着刺的玫瑰。”
林玫永远满腔热血,言出必行,短短几个月,行动力强到让人措手不及。徐臻喜欢严歌苓的文章,她便雀跃地去研读《穗子物语》;徐臻喜欢钢琴曲,她便雀跃地报名了一个钢琴培训班;徐臻喜欢看海,她甚至又雀跃地买了两张去青岛的火车票……
只是在爱情的世界里面,付出与回报往往都不是等量而言的。
林玫的雀跃却在某个十月被徐臻给
第二百三十章灯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