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遍。
看完了, 殷兰才意识到一点她一直忽略的问题。
殷兰这几天一心想的是离婚,离开顾瑾。
像谈恋爱谈不顺心闹要分手一样。
殷兰忽略了,他们不是在谈恋爱,他们是已经成了个家。
有家,有孩子。上有老,下有小。
真的要离婚, 太多东西要分割了。
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 他们的共有财产、还有他们的孩子。
按林以凝这么说,如果真要闹离婚, 不按俩人的脾气, 不可能是协议离婚。
会走诉讼这条路。
法院会把孩子判给顾瑾。
顾瑾国企单位, 有车有房,稳定收入, 五险一金。
殷兰问林以凝:“孩子真的会判给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吗?”
林以凝:“这种因情况而论啊,两岁以下的还在哺乳期的是会直接判给女方……”
殷兰:“那三岁多的呢?”
“孩子大点的法律会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对孩子成长更有利的一方,比如说经济条件相对较好、不会重组家庭或重组家庭后也不会要孩子、工作不是很忙能够经常陪伴子女这些因素, 都会是法律判决时所考虑的标准。”
比殷兰想的要复杂。
“怎么了?”林以凝问殷兰, “你有朋友要打离婚官司吗?”
殷兰不想把自己一地鸡毛的破事和林以凝说, “没有, 就好奇而已。”
林以凝那边沉默了下,也没追问,改问殷兰:“那咨询费你要怎么付给我?”
殷兰楞了一下:“什么?”
“我的咨询费很贵的。”林以凝其实是想约殷兰出来玩,“要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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