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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夫(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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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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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秀才,每个人都有想让他写的东西,顺便也让他写一些大字——基本上都是一些祝福的话。
    言景则提笔就写,先写李秀才的。
    一边写,言景则还一边问其他人:“你们可要换种字体?”听这些人的说法,是要拿着这些东西去送礼,去请教别人的,大家都送一样的,会不会不太好?
    “你别分心。”李秀才道,说完才发现言景则哪怕在说话,写的字依然非常好,还非常快,那速度……真是让人羡慕!
    此时乡试考举人,一次就要九天,除了题目较多以外,跟大家写字较慢也有关系。
    大部分人不讲究写得好,写起来还是很快的,一个时辰能写两千字,但若要写得端正,一个时辰也就能写一千字。
    可眼前这人呢?
    毛笔在他手上动得飞快,他这样的速度,一个时辰怕是能写三四千字!
    言景则还就是一个时辰四千字的速度,一天写五个时辰,也就能写两万字了。
    现在一个字二十文,那就是四百贯。
    读书人真的太赚钱了!
    言景则觉得若是有人愿意买,他愿意写到天荒地老。
    “你还能换字体?”有人问。
    “若有字帖给我参详,我能照着学。”言景则道:“书店里就有字帖。”
    几位秀才面面相觑,当即表示要换字体——他们都打算拿这字去给周大人送礼,最好还是各不相同。
    他们纷纷去找字帖。
    言景则很快抄完了李秀才的诗集,然后便开始照着其他的字帖学。
    他最近抄书多了,那毛笔便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想写出怎么样的字来,就能写出怎么样的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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