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的倾向于住在自己亲戚家之类的, 但是在一些繁华的地方, 譬如说京城这样的,还是有很大的可行性的。
许明旭原本还挺高兴屠浩对良老板的重视, 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屠浩对人重视,自然是他的面子,也说明他看人能够得到屠浩的认可。但是人都走了,话题还这么围绕着别人在转,他就有些吃味了,忍不住打断他:“小耗子。”
“嗯?”屠浩抬头看他,突然想到,“对了!趁着虎妞没来,赶紧吃烧鹅去!快快快,再不吃就凉了!”
然而,他再怎么快,也只能吃到一口肉,只能安慰自己:“好歹也是腿。”虽然去了皮、去了油……明明涂了蜂蜜烤得脆脆的皮,和融化的油脂一起,连皮带肉吃才好吃啊。
屠夫子美滋滋地吃完小半个烧鹅腿,鄙视儿子:“你也就是日子太好过了,像爹小时候都吃不到这些。”
他倒也没觉得自己小时候有多苦,比起其他士族而言,他们家确实算得上十分贫苦了;但是和普通的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百姓比,他的日子还是过得很不错的。当然,像是烧鹅这样的大菜,也就是年景好的那些年,他才能吃到一口。
现在儿子这样,他觉得是好日子过舒坦了,养娇气了。好吧,娇气点也没啥,反正他儿媳妇也不嫌弃。
“哼!”屠耗子扭头不理。过苦日子是没本事,难道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吗?
第二天,许明旭先是把屠浩送到了兵部,才回转去万春庄,怕自己晚上赶不回来,对着屠浩一番千叮咛万嘱咐,看着小耗子歪倒在他怀里的懒散样子,恨不得把他揣在胸口一起带走,最后只能亲了又亲,才把人放走。
大美人怎么那么粘人?屠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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