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抢了多少?”
吴启梦潦草比个八,疼得五指痉挛,他短促地喘。
“好,乖伢伢,你忍忍。”
邵锦泉蹭了一袖子殷红。“叫瓶瓶开我的志凌送他去铁路医院。”他揉着那团血渍,愈揉愈晕,“爱森,你负责别让场子里头听到一点儿动静。你立刻叫旧强去追,高小森五点半的火车,往北京开,早上封盘清账前,八个,必须一毛不落地都给我追回来。至于高小森最后是缺胳膊断腿,我不管,我要钱。”是焦丽茹心一软:“别太过!别弄死他。”
侯爱森抖巍巍,捂紧吴启梦的血窟窿,咽口唾沫,镇静道:“好!泉哥,丽茹姐。”
正气大街,涂文正就风吹逼,吹他声称“早他妈忘光了”的曹露。夸她漂亮,英气,纺织技校第一美女,就是辣,时髦词儿叫野蛮女友。边吹还边唱,拿自己当车太贤,瞎哼了几句《IBelieve》。他骚唧唧的手机铃响得太不合时宜,惊断他一场追忆了无痕。
他粗着嗓子:“喂?!”听到一半儿便竖了眉。挂掉电话,涂文搔搔脑顶,嗦牙,一叹:“眼皮子撑起来弟兄们,来活儿了。”他朝前点点指头:“臭葱凌仔小胡,继续盯梢,老贾小柳小兰,跟我走,咱们去开马自达皮卡!”
老贾没明白,问:“几个意思?”
涂文一柄手刀在脖子下一划拉,瞪眼:“几个意思?碦——杀叛徒!哈哈!”
高小森把自个儿变态,归结于命。他粗壮的原始人长相七八岁时初显,同乡小孩儿,没有一个是半大一点儿,胸前就长起茸发的。猿人、臭猴儿、混血种,诸如此类的戏称纷至沓来,他被同龄人区隔。无处可玩耍,强烈的遗弃感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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