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上战场,因此,戴着的工具其实装饰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脚上穿着的也是专门的马靴,司徒瑾琢磨了一下,干脆还在靴筒里头插入了两把匕首,说不定到时候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贾赦从小斗鸡走狗,骑马打猎什么的是玩惯了的,十几岁的时候,就跟着一帮同样是勋贵出身的少年人出城行猎,这会儿也早就准备好了,他笑嘻嘻地看着跟着司徒瑾的一帮侍卫,瞧了瞧这些侍卫的箭壶,就露出了了然的神情。
这也算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了,各家的侍卫或者是护卫箭壶里头总有一部分箭支是带着自个保护的主子的标记的,免得叫自个的护卫对象空手而归,或者是猎物太少,回头面子上不好看!司徒瑾身边的侍卫跟着司徒瑾多少年了,还是头一次跟到猎场上来,司徒瑾之前也从来没打过猎,一个个对司徒瑾的本事都不那么信任,因此,为了保住司徒瑾的颜面,自然得好好准备一番,回头若是瞧着准头不对,赶紧抽空补上一箭,这就算是王爷打到的了。
瞧着贾赦的神情,司徒瑾也就明白了,不过,他也没什么想法,皇家没几个蠢人,这种事情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你就算是不许这些侍卫插手,他们也有办法将猎物驱赶到你面前,在近距离之下,他们这些皇子们,本来也是学过箭术的,准头再怎么差,也不至于颗粒无收。
司徒瑾因此也懒得拆穿,听起来就太虚伪了,他又不惦记圣上许的彩头,什么御马,宝弓,对他来说可没什么吸引力,因此,混个中流也就可以了,不拔尖,也不丢脸。
贾赦摸了摸自个的箭壶,笑道:“我家那丫头明年也要出嫁了,我琢磨着给她准备点好皮子做嫁妆,今儿个可得多费点力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