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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撒娇[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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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撒娇[穿书]_分节阅读_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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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的爱情,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执念的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了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好爽啊。
    他从刚开始落笔的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叫了一声“诺诺”的时候,那一句“余诺知道,就是这一天了”,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
    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重来一次,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受。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爆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一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
    他就放了一首《starsky》,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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