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王子穿胸而过。
“啊!”
结局总是莱蒙小王子惊声惨叫,没命逃跑,然后被他的哥哥紧搂在怀中,扭着身体挣扎不得。爱戎从没有主动亲过哪个女孩,对莱蒙王子却很热情,热情到有些不堪入目——当时法洛斯被脑海中这个突然闪过的词吓到了。“不堪入目”。
他曾以为索尔两兄弟的关系应该很好。直到几年后,他十二岁,再度随父亲去王城时,已长成硬朗英挺的少年模样。那时他刻意留心着莱蒙王子,但意外的是,那位王子就像人间蒸发一般,很难寻到踪影。
也就是那一次,碰巧,爱戎王子约他出去打猎。法洛斯给骏马套上马鞍,随口道,“不叫莱蒙殿下出来吗?”
爱戎正在收拾箭筒,一听这话,忽地双眼血红,直勾勾地盯着他道,“你什么意思?”
对方头一次露出这么凶狠的表情,像是突然龇出獠牙的野兽。法洛斯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道,“没什么。我听宫里的仆人说,莱蒙王子现在经常待在寝宫里不见人,想着他会不会也喜欢打猎。我们可以与他一起。”
“他不喜欢。”爱戎回答得很快,“他只喜欢弹那个破琴,唱些肉麻的酸诗。他每天待在皇宫里,生活单调又乏味,毫无刺激与乐趣。”他笑了一声,笑声让法洛斯不寒而栗,“像个小娘们儿。”
二人驭马在宽阔无垠的草原飞奔。爱戎那匹银白色的骏马四肢修长有力,跑起来迅疾如风,而且主人也驾驭得随心所欲,法洛斯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能跟上王子的步调。
爱戎漫不经心地甩了甩凌乱的金发,忽然又放慢了速度,跳下白马。法洛斯艰难地勒紧缰绳,也跟在王子背后牵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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