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是,歌曲的时长应该控制在两分钟二十二秒之内,可以少一点儿时间,但却绝对不可以超过这个时长,不管什么歌都一样,超时就不播。
兰斯绝对不会同意对他的创作搞什么莫名其妙的阉割。
所以,大家只好主动去接受采访,或者上电视卖脸,亲自给这张单曲做宣传。
好在这时候的行星乐队已经有了名气,他们的宣传渠道不再局限于广播电台了。
如果是在更早时期就搞出这种玩意儿,大概出头会很困难。
但话又说回来了。
在刚出道的那会儿,谁又会傻逼地立刻挑战权威呢?
当然是要先积攒资本。
等有了资本,再一步一步地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兰斯给自己设计的路线,应该就是这样的。
他真是一点儿都不安分。
很显然,在整个乐队中,看起来最活跃总惹麻烦的金发主唱,并不是那么爱找事。正常情况下,只要不惹他,他完全可以自己乖乖坐着喝啤酒,顶多骂几句脏话,超无害的。
反而看似高冷又沉稳的兰斯很不喜欢无聊,总想给自己找点儿挑战。
不过,他属于比较狡猾的类型。比如在创作方面,哪怕心里超级想玩一点儿创新,可心里也清楚地知道,一上来就搞事不行。
所以,他最早会写出自己都不怎么喜欢的作品,一方面是嘲讽草莓乐队,顺便哄哄主唱开心,一方面通篇都走得流行歌曲路线,借此来迎合市场;之后的,算是稍稍符合了乐队整体的风格,但其实还有一部分元素是在故意迎合大众,争取更多的青少年歌迷。
如今,到第三首单曲了。
对他来说,
[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_分节阅读_1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