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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法无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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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6章 正道复现 天作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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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这也无妨。譬如一尊塑像,先从头颅塑起,还是先从双足塑起,并无大碍。关键是连结点的“选择”。
    此时在木愔璃心中,同样将三千枚碎片,依形标记,默数为一至三千号。
    归无咎的演化次序,有条不紊;而木愔璃回忆道途,曾经所历,跃然目前。两相契合,甚可称异。
    眼前可见,在木愔璃心目中的“四十三号”的碎片正上方,七百二十九号靠了上去,紧紧贴合在一起。
    “四十三号”碎片,具体的神通之象是一种锋锐烈气,宛若午时烈日当空朗照,散而不聚却又极有侵彻力。较之庚金剑煞,锋芒稍逊,但是更加脱略形迹,变化万端。
    木愔璃清楚地记得,自己掌握这一道法诀,是在成就灵形之后的第三年。
    习得此法之后,后续与之相关的法诀共有两种,差可拟合为一,稳固次序。
    其中之一,是一种似油墨、似重水的“混冥之象”;按照此刻之标记,是为“五百二十七号”。这两种法诀,似乎蕴含着异常契合的调和之意,龙虎相继,刚柔相持,可以演化一类威力不俗的神通路径来。
    事实上木愔璃也正是沿着这一次序着手修炼。
    而另外一种,却是一种气象极为宏阔的奔雷神通,是为“一千四百二十二号”。其与五十七号相契,大中见小,小中见大,亦暗藏了非同小可的调和之功。但是木愔璃反复衡量之后,以为此类法门盛则难久,于是并做出这一选择。
    做出这一决断之时,木愔璃心中破有成算,以为自己做出的抉择,一定是最优解。
    但眼前清楚可辨,在归无咎的演示之中,“四十三号”之后的最优正

第836章 正道复现 天作之合(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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