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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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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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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雷寡妇的门,站在大街里,空气有些微冷,其实重庆的春季也不算是太有春意的,现在也不是真正的春天来了的时节。
    玄飞看到巷子口有卖抄手和豆花就大步走过去坐下。
    木清风紧跟在其后。
    “来碗红油抄手,再来一碗豆花,清风,你呢?”
    “我要一大碗抄手,不要豆花。”木清风笑道。
    老板是个光看那手背就能看出一辈子都是在苦难中度过的人。
    手背就像是一张被反复揉、搓过后的纸张,很瘦,皮包骨头,血管突起,在关节上还长着很厚的老茧。
    做小贩生意的一般家里都不富裕,真富裕的谁愿意起早抹黑的做这事。
    累得半死不说,还要被那些良心给狗吃了的城管撵得跟狗一样。
    那城管多半都是些闲汉组成的,其中还有不少直接都是地痞流氓。
    说是为了城市的美容,其实就是怕他们闹事,就让他们做个事,来欺负下老百姓。
    至于老百姓的死活,那完全不在考虑之列了。
    老百姓的忍耐力,一直被高官津津乐道啊。
    喝着豆花,一股暧流直接从喉咙滚到了胃里,一下就不觉得冷了。
    其实玄飞现在就算是到南北极去,也不用穿什么别的衣服,光着身子那也问题。
    红油抄手是玄飞最爱的一个玩意儿,有叫云吞的,馄饨的,在四川重庆这两个地方都叫抄手。
    这个典故玄飞也没整明白。
    难道是说手一抄就能吃吗?
    那得多烫的水啊。
    加点葱花那就更加完美了。
    也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些人都不喜欢吃葱花,说它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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