鞘中,脸上充斥着惊人的杀气,“现在,到了算账的时候了。”
人们大踏步从房子中走出来,朝着大寨的方向走去。
这时候已经有人接到了消息,从大寨方向朝这边而来,估计是打算支援这边的守卫。
但是当他们看到一身黑衣的血狐,不由得双腿开始发软,因为他们都清楚血狐的习惯,那就是杀人之前,会换上这样的黑色大衣。
再看看跟在他身后的四十大盗兄弟,已经那些白天才来到山寨的客人,小土匪觉得嘴里发苦,握着武器的手开始颤抖了。
“大当家的,饶命啊——”有的土匪见情形不妙,立刻举起了手中的武器,打算投降保命。
但是,血狐看都不看他们,从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手中双枪一甩,子弹就打穿了他们的脑袋。
脚下没有丝毫的停顿,血狐继续朝前走去,仿佛杀死的不过是两个臭虫一样。
这些小土匪都忘了,大当家血狐的绰号是怎么得来的了,更忘了这位大当家当初可是一个人杀得联防团抱头鼠窜的狠人。
一路向前,血狐手中的双枪不断射击着,凡是露头的小土匪,不管是投降的,还是反抗的,一概射杀,没有丝毫犹豫。
晚上这些人的背叛,彻底激怒了血狐,他这辈子最恨的就是背叛,何况是这种**裸的忘恩负义,更是他绝对不会容忍的。
既然选择了敌对,那么就要做好用鲜血来偿还的准备!这就是血狐的准则,对于对他有敌意的人,从来不会姑息手软的。
就这样,一路走到大厅,这一路上血狐最少杀死了四五十个小土匪,在他身后的路上,络绎不绝的都是倒下的尸体,鲜血把路面全都打湿了,
第143节(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