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不列颠是惯例法国家,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在即将签订的条约中,列入国际私法的基本原则,那么,克兰林兰爵士一定会在自己的作品中引用。并将条约的内容作为国际私法的范例,那么,开创这一范例的您,璞鼎查爵士,就是和拿破仑一样伟大的创法者了。”
“创法者,确定立法规范的人。”璞鼎查的眼睛一亮,随即恢复了正常,“难道我会为了个人虚荣而损害不列颠的利益吗?”
“不,不会损害不列颠的利益的,在条约的细则中,我们这样规定,在通商口岸,由当地司法机关管辖跨国纠纷,在英国本土也一样。”
“你们在戏弄我吗?”
“请听完先生,在法律适用上,我们认为……”
“只能适用英国法律。”璞鼎查强调说,“清国的野蛮法不能施加于英国公民身上。”
“阁下,英国法律都是判例,纷繁复杂连贵国自己的律师都搞不清楚,怎么可能在万里之外适用呢,为了公平起见,我提议,关于商业和民事纠纷,我们采用第三国的法律。”
“第三国法律?你是说《法国民法典》?”
“是的阁下。”
“我也许可以接受,但是,我仍就拒绝由清国方面管辖通商口岸的英国人。”
“主权问题不容让步,但我们可以引进贵国的制度。”
“你指什么?”
“陪审团,我们可以引进陪审团,审理英国人之间的纠纷,陪审团可以全部是英国人,另有要求除外。中英之间的纠纷,清国人四人,英国人三人。参加陪审团的资格另有细则,比如在通商口岸居住超过五年,或者财产担保。”
“细则可以再商定,但陪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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