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还拿着手电筒,加上从那门口露出的墙壁略显斑驳的阴暗一角,董征便能笃定这大概就是地下室了。
男仆并未发现董征,他讲门关上,用钥匙紧紧锁起来,从另一扇门离开了房间。
他手套脱下来了,右手上果然缠着纱布。
找到了哪里是地下室,董征暂时就没了别的心思,虽然不知道能有什么用,可这男仆鬼鬼祟祟的模样,显然也是有鬼。
他离开了侧楼。
走在长廊上,董征正思索着在二楼看到的那些巫术痕迹,突然迎面走来一个人。
董征认出这个弗迪南德先生的养子蒙斯,这人猛一看见他,就好像见了鬼一样,脸色猛然一变。
“约翰,你怎么会在这里?”
蒙斯认识“我”?
董征花了一瞬间便反应了过来,既然约翰曾经是个富豪,混迹在上流社会,那么认识同为富家子弟的蒙斯也挺正常的。
董征在原地站定,目前为止他还不知道约翰和蒙斯之间关系如何,变只对他微微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蒙斯一下子就慌了,他六神无主地啊了半天,猛地大步走进了,凑在董征面前压低声音道:“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那把枪是乔治看着好看非要过去的,我早就给了他,真的和我没有关系。”
枪?
是乔治自杀用的那把枪?
董征意识到这又是一条重要线索,便低了下头,双手抄在兜里盯着鞋尖看了几秒,才再抬起头,对蒙斯道:
“放心吧,我不会说出去的,毕竟我现在只不过一个落魄的破产商人,暂住在朋友家里而已。”
董征很清楚到底怎样的肢体动作才能给对方压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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