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菲克斯反锁了,董征皱起眉头,他望了眼客厅上的表,黑暗中借着外面的灯光辨认了好久,才发现钟表不见了。
是什么时候被拿走的?
他不知道。
董征只得怀着满心的疑惑,回到房间,选择了剧情跳转。
天,已经亮了。
窗外传来鸟雀的啁啾声,此时是早上六点四十五。
董征像昨天一样,把日历上的10月13日划掉,打开房门,早饭的香气依旧扑面而来。
董征:……………………
他想了想,抬手把头发抓乱,含胸驼背,半睁着眼睛装作生病的样子,用力打了两个喷嚏,走出房间。
“我好想有点感冒。”他对菲克斯说道,“可能昨晚窗户没关好吧。”
“不要紧吧。”菲克斯仍然煮了一锅肉汤,配着吐司,他右手拇指和食指的夹缝处有层陈年老茧。
“不要紧,休息两天就行,不过胃口不太好,我就光吃点土司吧。”董征看他把碗端上餐桌,问道“这是什么肉?口感好像不太一样,之前从没吃过这样的。”
“马肉。”菲克斯回答道,“吃这个对肝好的,怎么,你之前没有吃过吗?”
董征想起自己曾经富豪的人设,笑道:“吃过,但你味道做的不一样,更香。”
然而事实上董征并未吃过马肉,也就无从知晓菲克斯说的是否正确,两人坐在餐桌上吃饭,董征只吃了两片吐司,这一天比起昨天,氛围似乎要轻松一些。
董征状似无意地问道:“今早听到你天还没亮就出门了,这么早就要去买东西吗?”
“新鲜的马肉卖的特别快,得一大早去才行,正好我习惯每天都早起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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